《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简介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8日 00:00    作者:admin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将与今年7月1日施行,老年人的各项权益有了更全面更完善的法律保障。世界人口正在加速老龄化。联合国规定65岁以上老年人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7%,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即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许多发展中国正在或即将进入老龄社会。1999年中国也进入了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1/5。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备受世界关注。
我国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在很多方面进行了修改,更加贴近、关注老年人现实。我国此次修订《老年法》有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内容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全面。《老年法》新增加了三十五条,根据老龄化趋势下老年人的新需求,与时俱进地把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纳入法律体系,努力让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最大化、具体化。二是《老年法》在制度上有重大突破。老年监护制度首度入法,是家庭法律制度的重大创新,将有利于尊重、保障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生存权,并对如何处分财产、再婚、遗嘱等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给予了法律保障,以提高养老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三是《老年法》充分体现了法的善意,更加注重对老人的精神慰藉。《老年法》充分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常回家看看”、“农历九月初九老年节”、“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权”等都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也是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美德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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