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老年大学2015年秋季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0日 00:00    作者:admin

一、办学宗旨

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老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大学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13]20) 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为宗旨,让老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为构建和谐校园,实现“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和谐老龄化”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招生对象

(1)华中师范大学离退休老同志

(2)华中师范大学离退休老同志的配偶

(3)华中师范大学在职职工中即将退休人员

(4)居住在本校园内的外单位退休职工

三、课程设置

音乐类:音乐、合唱、京剧

舞蹈类:民族舞、广场舞、形体舞、时装、健身舞、拉丁舞、肚皮舞

保健类:经络腧穴学应用与食疗

拳、操:太极拳、太极剑、柔力球

脑:电脑初级、会声会影

美术类:绘画、书法

语言类:英语口语(老年人出国英语)

四、收费标准:

1、校内离退休人员:30.00/.门。

2、校内在职人员:40.00/.门。

3、校内离退休人员配偶(不含子女亲戚):40.00/.门。

4、其他及社会中、老年人员:60.00/.门。

5、报名费5元。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1597日——911日;其中97日、8日为校内离退休职工报名时间;9日为校内在职及离退休职工配偶;910日、11日为其他人员报名时间,每班报名额满即止。

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北区老年活动中心一楼。

3、报名手续:报名时华师老同志带离退休证件,离退休职工配偶带退休证及户口,在职职工带华师一卡通,证件不齐,作外单位人员报名。所有报名人员需准备1寸照片1张。

六、上课时间:

2015914(星期一)开学,20151231日(星期四)课程结束。遇节假日正常休息,不予补课。

七、说明

1、每班报名不足20人原则上不开班;

2、报名者应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能坚持正常学习,参加正常活动。学员在校学习和参加一切社会活动期间(包括各种比赛),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安排,量力而行。学员因身体原因及其它原因而发生意外,及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等,均自行承担。

3不能代替报名;每位报名学员(新老学员)均须签署健康安全承诺书。

4、具体上课时间及地点将在201597日前公布。

华中师范大学老年大学

2015年7月10

上一条: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5年度先进老人、先进老人标兵、先进老年工作集体和先进老年工作者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集中办理2015年华中师范大学机动车辆停车年度收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