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为面面观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4日 00:00    作者:admin

老有所为面面观 

心理学院刘荣才 

一、我的“老有所为”观 

“老有所为”是我国近20多年来出现的一个新概念。《新编老年学词典》认为它有狭义、一般和广义三种解析(《新编老年学词典》,第143页)。我认为从它的性质和行为对象上看,只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析:广义的解析,主要是指退休后身体健康、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还能自觉自愿地为社会、他人和家庭做一些什么有益的事情;狭义的解析是指退休后的老人能自觉为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方面做一些什么工作。从语言文字学、毕生发展心理学和老年保健的角度看,我认为前者更合理、更科学、更有利于人老年人的健康长寿和社会和谐发展。“为”就是“帮助”、“卫护”,如果从表示行为的对象看,就是“给”、“替”的意思(《现代汉语词典》第1199面),通俗地说,也就是“做什么”的意思。所以,在当今社会道德和人伦道德严重下滑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以中华民族的“大爱精神”为指导,大力提倡和推广“广义”的“老有所为”的解析。我认为,我国当代社会的“老有所为”应该有六个方面的内涵:

1、老有所为是人生目标追求的继续,是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的延伸。

2、老有所为是自觉选择的一种积极心态,是心理自我保健的有效手段和方法。

3、老有所为是人的善良本性的回归,它能进入“莫因善小而不为,莫因小恶而为之”的高尚的慈善的人生境界。

4、老有所为是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是老年期回报社会的另一种新形式。古诗说“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周总理说“活到老、学到老、干到老”。

5、老有所为是一个学习新东西、结交新朋友、扩大人生视野和丰富人生阅历的新里程。

6、老有所为是一种动力,是“六个老有”的重要一环,它可以在不同的侧面,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程度上促进和带动其它的老有所有。

二、我在老有所为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我是1995年4月正式退休的。退休后的生活和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和五个方面(“日常的心理学教学、科研、心理咨询”、“常态儿童和超常儿童的发展与教育的研究与宣传”、“现代家庭教育研究与宣传”、“老年心理与保健的研究与宣传”、“家庭与社会服务”)。

(一)1995年退休后至1996年年心理学院返聘期间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指导心理学院的发展心理学硕士研究生;给心理学院本科生讲授毕生发展心理学课程和指导毕业论文;参加校内外各方面的心理咨询门诊值班。

2、担任“湖北省儿童全面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兼儿童发展与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的工作;在省内各地进行儿童全面发展与教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3、担任“湖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和“武汉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的工作;在省内和市内宣传儿童成长与家庭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稿、编辑、出版(内刊)《家庭教育与儿童成长》,1996)和参编《怎样教育孩子》(京华出版社,1996)一书的工作。被聘为“全国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1996年被中国家庭教育研究会和教育部评为“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园丁奖”(金牌一枚)。

4、担任中国超常儿童研究协作组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要工作:

(1)参编《超常儿童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1996)的撰稿工作。

(2)1998年参加“海峡两岸超常儿童协作研究大会”,并评为“对超常儿童研究有突出贡献老专家奖”。

(二)1997年5月至2010年10月期间主要有如下工作:

1、担任华中师范大学老年人协会副秘书长工作。

(1)1996年筹备并组建湖北省高等学校第一个研究老年问题的科研组织——“华中师范大学老年理论问题研究小组”(华中师范大学“老龄问题研究中心”的前身),并兼任组长。

(2)1997年在校老协成立10周年时,组织和总策划在校老图书馆前橱窗展出32个大型版面的“华中师范大学老年人科研成果展”。1997~2000年,每年“五一”和“十一”在《华中师大报》整版刊登研究老年问题的文章。

(3)在担任“老龄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期间,组织了许多稿件参加全国全省有关老龄问题的学术研讨会。2006年组织和策划老龄问题研究中心的部分同志撰写五篇论文参加中国老年学学会二十周年庆典和高峰论坛大会,论文均被评为“优秀论文”并收入《论文集》。本人被评为“全国和全省老年工作先进个人”。

(4)2007年组织策划和成功申报了参加“第八届亚洲/大洋洲地区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大会”(北京)的两个中文论坛:“老年人心理健康的热点和难点”(四篇文章)、“老龄问题与可持续发展”(四篇文章)。其中“心理健康的热点和难点”由我亲自主持并报告了“空巢老人的心理护理”。此项活动得到了湖北省老龄委和湖北省老年学学会的表彰和奖励。

(5)2007年校老龄问题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时,负责组织和总策划在学校老图书馆前展出32个大型版面的“华中师范大学老龄问题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科研成果展”。此展得到了各高校的好评。本人被评为学校“先进老人标兵”。

(6)2006~2009年担任心理学院老年人协会会长期间,做了许多有益于心理学院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方面的工作。

(7)2009年组织文章参加了由北京大学和全国老年心理学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人口老龄化与当代社会发展”的全国性会议。

(8)我自己撰文10多篇,参加全国性的“老年心理卫生”、“老年衰老和抗衰老”、“老年文化高峰论坛”等大会。

2、担任湖北省老年学学会常务理事和老年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期间的主要工作。

(1)1996年组织和主持召开了“湖北省首届老年心理学学术研讨会”;大会收到69多篇论文并负责编印了《论文汇编》。

(2)1997年联合省老年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省高校老协共同举办了“ 积极老龄化与构建和谐社会 ”学术研讨会。

(3)1996~2010年多次参加了省市科协和省市社科联、省老干局、省老年工作协会等单位举办的面向社会的“科学普及周”和各项心理咨询活动及老年心理健康方面的学术讲座。

3、担任湖北省儿童全面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期间,在省市各县、区做了许多儿童发展与教育、儿童成长与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宣传普及工作。

4、2009年出版了我“寒窗三年”撰写和亲自打印的专著《老年心理学》,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5、参编了《新编老年学词典》(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6、照顾家中重症病人和抚育孙子;

7、主动关心社区、邻里的生活环境的卫生、安全和绿化。

(三)2010-2012年期间的主要工作:

1、完成校老年问题研究中心交给的撰写论文等各项工作;

2、完成儿童全面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应该完成的有关工作;

3、主动关心华中师大社区建设工作,积极进言献策。

4、参编了《长寿与发展》一书的撰写工作。

三、几点体会

1、老有所为效果评价体系应该包括三个方面:

(1)有利于本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自己能心安理得、问心无愧。

(2)能够被他人乐意接受,让他人感到满意、快乐。

(3)能够让社会、社区和邻里受益、得到好处。

2、老有所为的行为对象与范围:

(1)不应该分“份内”或“份外”。

(2)不应该分“大善”或“小善”、“大慈”或“微慈”。

(3)不应该分年龄和性别、熟人或陌生人。

(4)不应该分是自己的专业范围内或专业范围外。

3、坚持自觉自愿、无条件付出,不求任何回报,但求彼此快乐;让自己能生活得平和安静。

4、必须力所能及、量力而行,不可盲目冲动。

5、十分注意自己的安全和健康,学会自我(身心和尊严)保护,学会有质量的生活和增强体质,为“老有所为”的持续性提供物质与精神保证。

 

上一条:赞“沐春健行”—马克思主义学院成帯云
下一条:八十五岁再感言—离休干部胡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