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获得湖北省“敬老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1日 00:00    作者:李赤兵

2010年,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评选表彰全省“敬老模范单位”和“孝亲敬老之星”活动。鉴于我校在落实老龄工作政策、关爱老人和敬老助老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近期,被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全省“敬老模范单位”荣誉称号(鄂老办发[2010]68号)。

近年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在包括老同志在内的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围绕“六个老有”的目标,在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对老龄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离退休人员“两项建设”,从政治上尊重关心老同志;改善各项待遇,解决实际困难,从生活上体贴爱护老同志;搭建积极参与平台,引领帮助涉老组织和老同志发挥参谋促进作用;推动老年学习活动阵地建设,活跃和丰富老同志晚年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身工作特色,受到教育部离退休干部局、省委老干部局、省老龄办、省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处等上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

今后,学校将在为老服务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尊重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照顾老年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开创我校老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湖北作出更大的贡献。

另外,我校老教授协会和老龄问题研究中心先后于近日获得中国老教授协会“协会先进单位”和中国老年学学会“学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华中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李赤兵)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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