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现就各单位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事项通知如下:
分党委(党总支)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离退休工作联系人、部门工会主席、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等人员组成。
党政机关各单位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人事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离退休工作联系人。
各单位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党支部建设和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
请各单位在3月31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发送至邮箱:ccnultx@163.com。
离退休工作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