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华中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处(科教仪器厂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English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服务专区 >> 医疗服务 >> 转诊流程 >> 正文

校医院转诊须知

2026年01月03日 15:29  孙孝康 点击:[]

为方便离退休同志就医,就转诊问题作以下提示:

1、原则上在校医院就医,若需要转诊至其他医院,须经校医院医生接诊后开具转诊单(附转诊单样图);

2、携带校医院病历本或一卡通;

3、若情况紧急,不能现场前往校医院开具转诊单的,请本人或亲属第一时间电话向校医院急诊(027-67867177)报告,并询问值班医生所属科室和姓名(方便事后补签字),经值班医生同意后,方可前往其他医院就医;

4、转诊医院要求公立三甲医院;

5、门诊或急诊患者就诊完毕后,保存好医药费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住院患者出院后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出院记录;

6、转诊医院就诊完毕后,请及时前往校医院找电话接诊的医生于发票上补齐签字。

7、保留原始凭据,待校医院通知集中收取医药费报销单据时,根据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完成报销。


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关闭

相关文章:
热门排行
最新文章
佳节重阳,情暖桑榆。10月27日,2025年老年人集体祝寿暨表彰大会[详情]
姓 名职务/职能工作职责办公室办公电话何小红处 长全面主持离退[详情]
就地就医介绍...[详情]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经校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将集中收取[详情]
离退休工作处科教职管办电话:67868147老年大学办公室:67868017[详情]
异地就医文字介绍....[详情]
为方便离退休同志就医,就转诊问题作以下提示:1、原则上在校医[详情]